赵利,女,中共党员,1996年进入沁阳法院工作,现任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赵利从2015年开始到执行局工作已有8个年头,8年来,她勇挑重担,不怕辛苦,始终奋斗在执行的路上。面对复杂繁琐、苦难重重的执行工作任务,她从不畏惧,想方设法,积极主动推进执行节奏,只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赵利更是始终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名执行法官的坚守。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赵利同志有勇有谋,因案施策,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对不思悔改拒不执行的“老赖”,她重拳出击,敢于碰硬,以拒执罪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要回75万元欠款。面对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她刚柔并济,情理兼容,尽最大可能让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让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充分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在取得充分信任与理解的情况下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缓和执行矛盾。
“踏踏实实办理好每一起执行案件,早一点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时我们执行法官的责任”,作为奋斗在执行一线的女法官,赵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