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沁阳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法定审判组织依法行权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坚持“一审中心主义”,发挥好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作用,正确适用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等各项诉讼权利,把释法析理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方法,应用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强化全程调解,加强判后答疑,确保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2023年上半年,沁阳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39.7%,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4.1%,均排名全市法院第一。
二是完善审判执行监管机制。强化审判执行信息化日常监管预警,充分应用数据追踪和数据决策技术对立案、送达、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办案环节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动态监管,对超审限未结、多次变更审限未结等数据,及时予以通报,实行流程系统信息化自动预警和审判管理部门通报提醒双效监管,进一步缩短案件办理周期。2023年上半年,沁阳市法院案均结案时长降至22.18天,同比缩短9.5天。
三是完善条线监督指导机制。全面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强化院庭长办案指导示范作用,对拟判决案件逐案组织研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同案同判。2023年上半年,沁阳市法院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58%,排名全市法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