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防诈骗意识,强化普法宣传效果,7月24日上午,沁阳法院邀请10余名被害人家属及群众代表,现场旁听一起涉嫌诈骗罪案件的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4月份至12月份,被告人李某某、范某某经预谋后,在微信上散布以人不到场办理各种驾驶证以及解禁因酒驾、毒驾被禁止使用的各类驾驶证等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李某某诈骗数额合计为人民币323300元,实际获利人民币136500元,被告人范某某诈骗数额合计为人民币278800元,实际获利人民币2148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依法组织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全程严谨有序,规范高效。法院在依法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现场旁听庭审,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轻信网络上的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