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院领导
1.院长:扛好“一把手”领导责任,负责审批腾房公告、搜查等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手续。
2.主管副院长:对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及监督管理,最高院、省院交办的信访案件手续的审批,负责拘留、罚款、失信、限高等强制执行手段手续的审批。
3.执行局局长:抓好执行局的全面工作,研究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及重大工作决策,主持局务会议,研究协调指挥督导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抓好执行质效,合理调配执行人力、物力资源,加强全局队伍建设。负责结案审批、退案审批、变更承办人审批、案件延期、审限扣除审批、案款的发放、提存、延期、转移分配。
(二)各团队负责人
1.张小娇
负责特执、普执团队的管理,对该2个团队的质效负责,武超团队的文书核签。
2.赵利
负责终本团队的日常工作,快执团队的文书核签。
3.杨凯
负责快执团队的管理,对该团队的质效负责。
4.武超
负责普执团队的日常工作,府院联动工作。
5.赵莉
负责执行指挥中心的全面工作、执行保全工作。
6.王星星
负责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执行团队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执行实施组
1.普执、特执、终本团队
特执团队:张小娇
内勤:任晓阳 、闫林涛、刘佳妮
普执团队:武超
内勤:张翀、任艳彬、李佩瑶
终本团队:赵利
内勤:张文浩、许杰、朱梦娜
特执、普执、终本团队外勤:邹广辉、张志远
分工和要求:赵利、张小娇、武超负责本团队案件的执行;张小娇负责普执、特执2个团队的管理和普执、特执、终本团队外勤车辆的调配;普执、特执、终本团队负责的执行案件应在60日结案,无法在60日结案的,应提前10日,由团队负责人提请局长审批。
2.快执团队
快执团队:杨凯、董永利、张军磊
内勤:卫波、翟亚辉、李欣蕊、卫芝轩、赵志浩
外勤:张海泉、李志超
分工和要求: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足额清偿债权的案件;被执行人在本院有执行案件,且上一个案件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新案件在上一个案件结案后6个月内立案的案件;履行完毕恢复报结的恢复案件;其他简易、易执结的案件;快执团队负责的执行案件应在45日结案,无法在45日结案的,应提前10日,由杨凯提请局长审批。
(二)执行指挥中心
1.卷宗管理中心
人员:李海珍、秦姣姣、李倩倩
分工:(1)负责纸质卷宗材料的接收、审查、扫描;(2)节点信息的登记、通报;(3)对房产车辆查封、处置情况进行通报提醒。
2.事务集约中心 负责人:赵莉
人员:王慎锋、王伟、孙欣欣、高燕、秦泽林、郭昕媛、蔡淑静
分工:执行初次接待、制发部分法律文书、集约化办理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办理执行受托事项、执行保全案件、刑事涉财产报送。
3.指挥中心
人员:王星星、刘钰浈、李盟盟、张文沙、宋子阳
分工:质效管理、繁简分流(5日内完成)、小额团队退回的有财产需要评估拍卖案件的二次分案、督办事项管理、案款管理监督、数据归集和分析、完成各种调研及各类专项活动等综合性事务、案件办理期限的监督。
4.执行信访
人员:王星星、王顺心、原玉红、徐梦瑶
分工:负责日常来访接待、执行信访案件交办监督、接处举报电话、恢复案件审查,原玉红负责执行宣传工作。
三、专员设置和工作职责
(一)案款专员
王星星:负责每日查看案款情况,及时督促临期未发放案款及未认领不明款,避免超期。
(二)财产处置专员
李海珍:负责督促承办人尽快处置财产。
(三)执行质效专员
王星星:负责定期通报质效情况,测算质效指标,辅助局长制定计划。
(四)信访专员
王星星:负责信访当事人的接待以及涉执信访的交办督办。
(五)卷宗管理专员
李海珍:负责审查卷宗材料,登记节点信息,对超期节点通报。
(六)营商环境专员
王星星:负责营商环境相关指标的监督以及营商环境数据填报工作。
(七)终本专员
董永利:负责终本案件质量审查、审批结案。
(八)府院联动专员
武超:负责联络公安机关,报送需要公安机关协助的材料。
四、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执行信息节点管理软件及配套的平板电脑;快执团队需要再安排1间办公室,需要电脑若干台。
沁阳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