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沁阳市人民法院崇义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崇义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记初心使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依法行使审判权,守好服务基层群众的前沿阵地。崇义法庭以二十四孝之一“杨香扼虎”德孝精神为依托,大力弘扬社会美德,弘扬孝道文化,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在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各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崇义法庭各项工作基本情况
(一)案件审理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67件,同比下降8.92%。审结79件,结案率71.81%,同比上升11.9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7.73天。其中调解38件,调解率48.1%,撤诉16件,撤诉率20.25%,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5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5.82%,适用普通程序4件,普通程序适用率5.06%,适用小额程序23件,小额程序适用率29.11%。
1.辖区案件分布
已结案件中,崇义镇辖区28件,王召乡辖区44件。
案件较多的行政村:崇义镇辖区崇义村5件、南范村3件、赵儒村3件、金中村3件;王召乡辖区木楼村8件、张庄村6件、东王召村6件、马铺村5件、龙涧村4件、尚香村3件、感化村3件。
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镇辖区后韩吴村、东韩吴村、西韩吴村、连庄、后邓村、前邓村、南葛万村、东葛万村、中葛万村、西葛万村、苗庄、宁庄、南里村、水运村、海村、闫庄、南山村、前杨香村、吕庄、新张庄、东兰户村、兰户铺村、大金陵村在崇义法庭无涉讼案件;王召乡辖区东祝策村、前庄村、索庄村、南李庄村、北住村、大辛王村、小辛王村、东王庄村、赵庄村、仲贤村、言状村、魏庄村、前兴福村、后兴福村、东木楼村、西木楼村、陈庄、南荒村、东苟庄村、冷庄、西贾村在崇义法庭无涉讼案件。
2.审理案件类型
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法庭审结案件79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合同纠纷案件20件,占已结案件的25.32%;婚姻家庭案件26件,其中离婚纠纷22件,占已结案件的32.91%;民间借贷纠纷18件,占已结案件的22.78%;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8件,占已结案件的10.13%。
3.多元化审判工作模式
(1)充分发挥崇义镇、王召乡两个巡回审判点作用,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深入案发地开庭、勘验,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法庭开展巡回审判2次。
(2)学习枫桥经验,加大诉源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的要求,把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全过程,坚持诉前、庭前、庭后调解,并与辖区党委、民调委配合协作,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每月至少两次利用工作之余、节假日到中小微企业走访,帮助企业审查合同,协助解决劳工纠纷,开展法律咨询,提供司法服务。
(4)认真开展“请进来”活动,邀请群众旁听庭审,让群众参与了解司法,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法庭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十余次。
(5)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阅卷等工作,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法庭网络庭审直播7件,互联网在线开庭38件。
(二)诉前调解情况
崇义法庭现有专职调解员1名,2023年第一季度受理诉前调解案件91件,调解成功62件,调解成功率68.13%。
二、典型涉诉案件成因及分析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法庭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8件,其中判决5件,调解13件,占已结案件的22.78%。
1.典型案例
2022年8月26日,被告李某向原告吴某借款50000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吴某人民币50000(伍万元整)周转,于2022年11月26日之前归还,到期不还一切诉讼费、律师费本人承担。借款人:李某 2022年8月26日。”被告李某在借条上签名并捺印。双方口头约定月息5分。2022年9月27日,被告偿还原告17000元。2022年10月29日,被告偿还原告1500元利息。原告向被告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吴某借款33000元及利息,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2.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民间借贷因其借款手续简便、放款快捷而成为有资金需求的个人、企业获得资金的重要渠道,但也因为民间借贷活动的自发性、无序性等问题,导致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到司法领域。
根据司法实践分析,民间借贷关系中存在以下风险隐患,不利于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1)当事人举证困难。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缺失,导致举证困难。民间借贷纠纷大多发生在亲朋好友或熟人之间,出于信任或碍于面子,往往仅通过口头约定借款事项,未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或借据。内容过于简单,未能体现借款合同应具备的重要要素信息,增加了举证难度。
(2)原告起诉不及时。一方面打官司讲究诉讼时效,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或催收未留存证据,如果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提供不出催收的证据,出借人将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借款人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起诉,可能面临被告住所地变更或外出务工,增加送达难度。
(3)其他风险。有些案件证据仅有借据,看似简单,但背后隐藏着复杂的资金往来,基础的法律关系被隐藏,又无其他证据佐证,若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还原基础法律关系,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另由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简单,主要证据是借据或借款协议,实践中有人伪造借据提起虚假诉讼,此外还可能存在套路贷、砍头息等,由于手段隐蔽不易发现,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妨害司法秩序。
3.法官提示
在多年法治建设进程中,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多体现在事后救济上,在自身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时选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缺乏事前防范意识及运用法律防范风险的能力。
从事民间借贷行为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订立规范的借款合同,保存好相关债权凭证。书面借款合同应当尽可能的详尽记载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借款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借款金额、交付方式、利息、还款期限、借款的前因后果等,以便于债权人主张权利。
(2)妥善保存证据。债务人在按期履行还本或付息义务后,应当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或要求债权人出具收款凭证。才能够在债权人向其主张还款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注意诉讼时效。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现行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因此在借款合同或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3年内,出借人需要向借款人催讨债务并保留催收的各种证据。催讨债务的方式有电话催要进行电话录音,同证人一起上门催讨,短信、微信催要保存聊天记录,要求借款人制作书面还款计划等等。证据的证明内容需完整,不能只有出借人一方的陈述,需要借款人对借款事实及借款金额的认可。
(二)离婚纠纷案件
2023年第一季度,崇义法庭共审结离婚纠纷22件,占已结案件的27.85%。其中判决1件、调解14件、撤诉6件、按撤诉处理1件。
1.典型案例
李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婚前彼此了解较少,婚后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双方于2005年7月协议离婚。冲动离婚后,为了女儿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双方于2005年8月复婚。好景不长,双方于2006年1月再次协议离婚。四年后,双方于2010年10月复婚。在婚姻维持了两年多以后,双方于2013年2月协议离婚。两年后,双方于2015年5月又再次复婚。在数次离婚复婚期间,双方并未将夫妻关系修复好,反而矛盾丛生。2023年2月24日,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崇义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但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多次离婚复婚,已将双方的感情消耗殆尽。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2.主要原因
近年来,离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除结婚仓促感情基础差、长期在外务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家庭暴力和第三者插足外,还存在以下原因:
(1)思想观念转变。网络信息的发达,很多年轻人通过网恋后闪婚,感情基础较差,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恋爱和婚姻的观念有了很大差别,现在的人们崇尚自由恋爱,对待婚姻的态度也比较随便,不喜欢就离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2)责任意识缺乏。90后甚至00后已经成为离婚的主力军,婚姻未必像恋爱一样浪漫,结婚后要面临婆媳问题、养老育少、矛盾分歧等琐事,琐碎和摩擦难以避免。
(3)沟通意识不强。婚姻幸福之道在于经营,如果不懂得经营,就会导致婚姻的破裂。如果生活中均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忍让、宽容、换位思考的行为习惯,遇到矛盾时开口不是骂就是贬低对方人格尊严,要么使用冷暴力,这样的婚姻迟早走到感情破裂的地步。
3.法官提示
结婚时应谨慎对待,认真选择。离婚时担起家庭的责任,避免冲动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时大家好聚好散,尽量降低对双方家庭、子女造成的伤害。结婚后应该将家庭利益放在首位,只有这样,家庭才会建设好。若结婚后总想着以自己为中心,一味索取,那么矛盾自然就来了。遇到矛盾的时候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忍让。婚姻不是一帆风顺的,对于婚姻中存在的危机,夫妻双方要勇于面对、冷静对待、积极挽救,承担起家庭的责任,避免冲动离婚给子女等家庭成员造成的伤害。对于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不具备维持条件、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也不要惧怕离婚,要勇于开始新的生活。
三、工作建议
防范和化解基层矛盾需要多方努力、多措并举,除大力发展经济、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外,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经济。
一是各乡镇因经济、现状不同,案件各有特色,各辖区党委、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企业联系长效机制,积极与辖区的主要企业有效沟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微信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指导企业依法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降低诉讼风险。三是社会行政部门应积极介入,加强监管,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四是大力发展乡镇经济,实现本地就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培育良好家风。
鉴于离婚案件居高不下的社会现实,法庭建议党委、政府一方面重视家庭美德的宣传,培育良好家风,通过表彰先进典型等方式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增加他们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工作站”“桥头堡”的作用,利用各村妇女主任等基层工作人员与村民接触多、比较了解各家庭状况等优势,构建家事调解室,多做调解、疏通工作,尽早解决家庭纠纷,减少离婚案件,维护家庭稳定。
(三)加强工作指导,规范村委会依法自治能力。
一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事宜的管理指导作用,严格规范集体土地承包等手续,保证合同按照民主议定、公开招标等步骤规范签订,减少因此引发的合同纠纷。二是规范宅基地划拨、调整、收回等制度。农村宅基地划拨、调整等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一户一宅,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政府批准,不得私自发放宅基地,对于符合条件的空宅院及时予以收回。三是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委会公章及财务管理,保证专人专职,促使村委会对外活动规范化。
(四)以无讼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诉源治理。
党委、政府与法庭要形成合力,遵循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规律,充分弘扬厚植于民间的优秀传统文化,如后杨香村扼虎救父的孝文化,依托村街为单元,积极试点探索诉源治理无讼乡村建设,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诉源治理无讼乡村建设路径。
(五)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
化解社会矛盾的难点、重点在基层,而基层恰恰是各种司法资源相对缺乏、司法能力相对弱化的地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可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实现防范和化解矛盾效果最大化。人民调解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应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行政调解全力支持,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积极协助进行调解。司法调解发挥保障性作用,三大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真正做到该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公众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民间借贷行为风险点的宣传,教育群众借贷行为需谨慎,提高公众风险意识,避免损失的发生。二是加大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弘扬民间传统善良风俗,营造诚信社会构建诚信氛围,从而减少诉讼数量。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面旗帜,肩负着为乡村振兴助力护航的职责使命。崇义法庭将继续以“司法为民”为指引,积极服务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务实重干,积极进取,坚持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拓宽职能范围,积极发挥司法纽带作用,从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出发,为乡村振兴作出不懈的努力。
2023年4月
附:崇义镇、王召乡辖区各村案件统计表
崇义镇
村庄 案件数 案件类型
崇义村 5件 民间借贷纠纷2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件、劳务合同纠纷2件
南范村 3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1件、离婚后财产纠纷1件、继承纠纷1件
赵儒村 3件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1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2件
金中村 3件 离婚纠纷1件、买卖合同纠纷1件、民间借贷纠纷1件
张留村 2件 劳务合同纠纷1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件
小金陵村 2件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1件、买卖合同纠纷1件
西苟庄村 2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离婚纠纷1件
郭庄 1件 委托合同纠纷1件
小召村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宽平村 1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件
后杨香村 1件 离婚纠纷1件
韩村 1件 离婚纠纷1件
大张村 1件 租赁合同纠纷1件
二郎庙村 1件 劳务合同纠纷1件
西兰户村 1件 离婚纠纷1件
其余村庄均为0件
王召乡
村庄 案件数 案件类型
木楼村 8件 离婚纠纷3件、民间借贷纠纷3件、人身保险合同纠纷1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
张庄村 6件 离婚纠纷3件、排除妨害纠纷2件、离婚后财产纠纷1件、信用卡纠纷1件
东王召村 6件 离婚纠纷3件、买卖合同纠纷2件、追偿权纠纷1件
马铺村 5件 民间借贷纠纷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件
龙涧村 4件 民间借贷纠纷3件、信用卡纠纷1件
感化村 3件 离婚纠纷3件
尚香村 3件 离婚纠纷2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件
南龙盘村 2件 离婚纠纷1件、民间借贷纠纷1件
西祝策村 1件 离婚纠纷1件
段庄村 1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件
李大人庄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南住村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东申召村 1件 排除妨害纠纷1件
西申召村 1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1件
西王召村 1件 买卖合同纠纷1件
冯翊村 1件 离婚纠纷1件
言庄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彭城村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苟庄屯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邢庄 1件 离婚纠纷1件
西里村 1件 买卖合同纠纷1件
东里村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土培村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北龙盘村 1件 抚养费纠纷1件
东贾村 1件 民间借贷纠纷1件
其余村庄均为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