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娇,女,1988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沁阳市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自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张小娇同志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无限敬畏,公平公正,恪尽职守,廉洁奉献,将自己的满腔热情全力投入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先后被沁阳市扫黑领导小组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被沁阳市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被中共焦作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20年度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被沁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并于2021年度荣获个人三等功,于2022年荣获个人二等功。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执行铁军
张小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治学习常态化,提升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保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通过走社区、到企业送法上门,解决群众在法院执行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立足于干警教育,着眼于防范,加强执行干警教育管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对执行干警进行常态化教育,充分运用“三个规定”系统发现问题线索,防范廉政风险。
以审执工作为依托,树立为民情怀
工作之中尽职尽责,兢兢业业,有责任心,是很多同事对张小娇同志的评价。工作中,她也的确是这样做的。作为一名法官,她公正廉洁,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9年,她成为一名审理刑事案件的员额法官。该同志注重审判质量,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查明案情,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坚决做到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时,她注重延后帮扶,将教育、感化和挽救不仅仅局限于庭审中,而是注重向前、向后延伸,庭前注重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庭后结合未成年人罪犯的家属、所在学校、社区等共同做好感化和挽救工作,促使其尽快回归学校、社会。其负责少审案件审理期间,沁阳法院的少审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少审工作第一。2021年1月至7月12日,该同志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1件,无一件改判、发还。
2021年7月份,张小娇同志根据院党组的安排,勇挑重担,从一名刑事法官到执行局工作,负责大标的案件的执行。面对全新的环境,她没有退缩,快速融入新环境,规范执行,2021年7月至12月份,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68件,执行到位金额9893.2427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她共执结各类案件521件,执行到位1600余万元,平均执行天数45天,执行质效位于普通执行团队第一。她负责执行的郜某某与济源某饲料公司案件,经过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拍卖,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为保证异地执行取得良好效果,张小娇同志制定拆除方案,周密部署,历时20天的时间将全部设备予以拆除,获得申请人的高度赞扬,也给沁阳法院的执行工作增加了一份亮彩。
执行工作是刚性的,但是加入女性的柔情也会事半功倍。申请人陈某和被执行人张某是同村人,陈某平时跟着小工头张某在附近干些土建活。一次回家的路上,陈某坐张某的机动三轮车出了车祸,造成工头张某左腿高位截肢,陈某重伤胸部以下无知觉。陈某主张张某赔偿,数额协商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再赔偿各项费用70多万元,判决后张某没有履行,2018年案件进入执行,经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张小娇同志接收该案后,多次深入双方家中了解情况。申请人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靠其兄弟在身边照顾,兄弟三十多岁因家中贫困也未成婚,家中还有一个老母亲,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被执行人张某也只是一个小工头,平时收入不多,出车祸后自己住院且已经花了十几万元,给对方住院看病也花了近二十万元,花光了积蓄,自己拄着双拐,家中只有三间平房,妻子因这次事故也离婚了,生活也很困难。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而申请人经济确实困难,面对棘手的案件,张小娇同志多次找双方的村干部协商,结合情与法,说服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尽可能多负担义务,说服申请人及其亲属尽可能作出让步,最终2021年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清18万元了结此案。
以廉洁教育为抓手,恪守工作内外底线。
张小娇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处处以身作则,时时廉字当头,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纠风教育,构筑廉政防线,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 强调“自律”重于“他律”观念,把好金钱关、名利关、权利关、人情关,严格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学习,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抵制金钱诱惑,紧守法律底线。
自2012年到沁阳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张小娇同志先后在办公室、王曲派出法庭、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工作,不管在哪个岗位,始终尽心尽责,永争第一。她时常把自身比作是一杆秤,只有身正,才能把得稳“天平”,才能维护好法律的公平正义。张小娇同志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平凡的审判执行岗位上,用一腔热情和一身正气,铸就了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