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军,1978年12月出生,从2004年进入沁阳法院工作至今,先后从事办公室、民事审判、执行局等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沁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2020年12月担任执行局负责人以来,李华军在市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3918”核心指标为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七个刚性”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涉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持续开展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企案件等重点案件执行活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首执案件主要指标位于全省前40名。他带领执行干警奋斗在一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现了胜诉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执行干警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