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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 廉洁奉献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沁阳市人民法院张小娇

发布时间:2022-11-12 10:21:10



    张小娇,女,1988年4月生,汉族,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团队负责人,三级法官。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张小娇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无限敬畏,公平公正,恪尽职守,廉洁奉献,将自己的满腔热情全力投入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先后被中共焦作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20年度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被沁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被焦作中院评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工作之中尽职尽责,兢兢业业。有责任心,是很多同事对张小娇的评价。工作中,她也的确是这样做的。作为一名书记员,她将书记员工作做的井井有条;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她努力做好法官的帮手;作为一名法官,她公正廉洁,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9年,她成为一名审理刑事案件的员额法官,在审理涉少刑事案件时,她注重延后帮扶,将教育、感化和挽救不仅仅局限于庭审中,而是注重向前、向后延伸,庭前注重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庭后结合未成年人罪犯的家属、所在学校、社区等共同做好感化和挽救工作,促使其尽快回归学校、社会。其负责少审案件审理期间,沁阳法院的少审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少审工作第一。在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中,她确保证据扎实、程序合法,强有力地打击了一批“老赖”。 2021年7月份,张小娇通知根据院党组的安排,勇挑重担,从一名刑事法官到执行局工作,负责大标的案件的执行。面对全新的环境,她没有退缩,快速融入新环境,规范执行,2021年7月至12月份,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68件,执行到位金额9893.2427万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负责执行的郜某某与济源某饲料公司案件,经过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拍卖,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为保证异地执行取得良好效果,张小娇同志制定拆除方案,周密部署,历时20天的时间将全部设备予以拆除,获得申请人的极度肯定,也给沁阳法院的执行工作增加了一份亮彩。

    工作内外一身正气,清清白白。张小娇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处处以身作则,明白自己的身份,时时处处廉字当头,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纠风教育,构筑廉政防线,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 强调“自律”重于“他律”观念,把好金钱关、名利关、权利关、人情关,严格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学习,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抵制金钱诱惑,紧守法律底线。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一点好事、实事,是张小娇同志的毕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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