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可以拿到钱,这么久了,我都以为没有希望了”,史某由衷地向沁阳法院西向法庭表达了谢意。
据了解,史某从事兽药销售职业。2019年,马某在史某处购买了价值4000元的兽药,但一直未付款,史某拿着欠条多次索要货款均无果。2022年5月,史某向沁阳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后,西向法庭安排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进行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依法告知被告人马某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后果,并耐心细致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员的悉心调解,马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当天便将货款如数交到法庭。次日,史某来到法庭取走货款,并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至此,三年的买卖纠纷仅用一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沁阳法院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调解工作贯彻人民法庭工作的始终,着力降低群众诉讼成本,促进纠纷快速化解,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