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来到法院,将两面锦旗分别赠予速裁法官赵清太和执行法官杨凯,感谢法官们对其案件的高效审理和快速执行。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某等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沁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宋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赵某某劳务报酬、诉讼费、保全费等共计2419元。判决生效后,宋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赵某某遂于2022年6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款项系农民工工资,标的虽小,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迅速联系被执行人宋某某,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内容。2022年6月16日,被执行人将2419元支付给赵某某。至此,该案仅用7天就得到了圆满执结,有力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沁阳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切实解决困扰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