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六防六促】春风化雨民为本 情法相融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3-11 17:24:43




    近日,在沁阳市人民法院张小娇执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一起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均为残疾人的执行“难”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收到了情法相融,双方满意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4月份,张某雇佣陈某到某工地干活。干活期间,张某驾驶三轮车运输工地上的施工工具,因工作需要,张某让陈某乘坐三轮车运输工具,行驶途中,因张某操作不当,导致三轮车翻车,二人严重受伤。后经陈某先后两次起诉,法院判决张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70万元左右,判决生效后,张某在履行部分赔偿款后,已无能力履行剩余赔偿款。

    均为50岁左右的陈某和张某都是家里的顶梁柱,面对这次意外事故,两个家庭受到了很大影响。申请人陈某二级伤残几近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常年需要家人照顾,被执行人张某左腿受伤截肢,还要赔偿陈某70万元的巨额损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上述情况,该如何执行给执行法官和干警们带来了难题。沁阳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多次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给双方当事人说法讲理,并与双方当事人的家属、村干部等人座谈商议,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思路。最终,执行干警们的付出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被执行人表态保证一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赔偿申请人,申请人也表示可减少被执行人的赔偿数额。

    2022年春节过后,承办此案的女法官张小娇又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协调,促使双方互谅互让、互相理解,终使双方达成了由被执行人张某再一次性赔偿陈某14.8万元的和解协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