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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21 16:29:27


                                       沁法〔2021〕24号

                                        沁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工作,按上级法院关于网上办公办案工作通报要求,结合省法院2021年网上办公办案考核新方式,根据本院网上办公办案工作要求,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方法

    (一)由审管办负责推进本院网上办公办案工作的开展,立案庭、综合办每周一向审管办提供上周网上办公办案相关通报内容,审管办根据审判执行流程系统、OA办公后台提取相关数据,按网上办公办案工作要求进行通报。

    (二)各部门设网上办公办案工作联络员一名,部门网上办公办案数据由联络员收集整理,联络员按要求定期向审管办、立案庭、综合办等部门报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的网上办公办案相关数据。

    (三)网上办公办案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团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本团队网上办公办案工作的开展。

    二、网上办公办案考核指标

    (一)网上立案(责任部门:立案庭)

    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再审、首执案件,均需通过手机微法院和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率保持100%,特殊情况需要线下立案的,层报庭长、主管院领导、院长。

    (二)网上交费(责任部门:立案庭)

    网上立案案件需要缴纳诉讼费的,必须采用网上缴纳诉讼费方式缴纳,需要线下缴纳的,层报庭长、主管院领导、院长。网上交费比例达到100%。

    (三)网上开庭(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审判业务团队每团队每周网上开庭案件不少于1件,(注:网上调解、网上证据交换、网上质证均属于网上开庭)。

    (四)电子送达(责任部门:立案庭、审判团队、执行团队)

    立案庭负责诉讼案件原告方电子送达,审判团队负责同意电子送达的被告方电子送达,及审判过程中其他诉讼材料的电子送达。要求团队受理案件要案案实现电子送达,案均电子送达次数不低于3次。

    (五)网上阅卷(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审查合格的网上阅卷申请,审判业务部门每周7件(次),综合部门团队每周3件(次),每周五中午前完成本周网上阅卷工作(注:网上阅卷申请至审查结束时间低于2个工作日)。

    (六)网上证据交换(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当事人(代理人)登录中原云网上证据交换系统,通过网上提交证据,承办法官通过法院内网审核并通知质证。承办法官要求诉讼代理人及信息化操作能力强的当事人务必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网上证据交换。每案网上证据交换不低于2次。

    (七)律师服务(责任部门立案庭、审判团队)

    审判团队受理案件中诉讼代理人有律师的,承办法官负责引导律师登录全国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并进行网上阅卷、网上查询服务,每案律师服务工作合格次数不低于3次。

    (八)网上调解(责任部门:立案庭,由立案庭制定相关比例)

    1.调解成功率

    2.音视频案件占比

    3.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

    (九)庭审直播(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排期开庭案件(除法定不公开审理以外)案案直播,排期开庭案件直播比例不低于90%,根据审判流程系统开庭排期数考核庭审直播比例。

    (十)裁判文书上网(责任部门:审判团队、执行团队)

    裁判文书(除不符合公开条件文书以外),所有裁判文书均要上网公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比例不低于100%。

    (十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审判团队受理的案件,案案进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比例不低于100%。

    (十二)智能辅助办案

    1.智能文书使用率(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一审、再审案件程序性文智能生成比例达到100%。

    2.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率(责任部门:审判团队、执行团队)

    裁判文书电子签章比例达到100%。

    3.文书智能编写使用率(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裁判文书智能编写使用率达到100%。

    4.案均类案智能推送(责任部门:审判团队)

    审判团队受理案件,结案前案案进行类案检索和智能推送,智能推送比例达到100%。

    (十三)网上办公(责任部门:各部门)

    各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日期间每日至少3次登录电脑端网上办公系统,网上办公登录活跃度达到100%。

    (十四)移动办公办案(责任部门:各部门)

    各部门工作人员每日至少3次登录手机端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移动办公办案登录活跃度达到100%。

    三、考核办法

    (一)建立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本院每周通报网上办公办案工作开展,每月对网上办公办案工作进行当月考核,并进行全院通报,考核成绩计入部门、员额法官、书记员年度业绩考评成绩。

    (二)因部门(团队)原因造成本院网上办公办案相关指标在全市法院处于后三名的,加重考核分数和 绩效奖金扣除,取消部门(团队)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连续三个月网上办公办案考核指标中,连续取得部门(团队)第一名的,由院党组研究,对部门 (团队)进行绩效加分或绩效奖金奖励,并在部门、承办法官、书记员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附:各部门联络员名单

    附:

    各部门联络员名单:

    综合办:张燚杰

    政治部:成奕彤

    审管办:赵  辉

    法警队:梁晶晶

    立案庭:杨  迪

    刑  庭:孙晶雪

    民  庭:李  洁

    综合庭:邱萌萌

    王曲法庭:徐  聪

    崇义法庭:杨昆鹏

    西向法庭:祁淑君

    西万法庭:张春琳

    执行局: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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