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案件申请人郜某面带微笑,抱着“一摞”锦旗激动地来到沁阳法院,迫不及待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郜某从事粮食收购业务。济源市某饲料公司主要经营饲料生产、销售。从2016年至2019年,济源市某饲料公司先后向郜某借款和欠粮食款共计70余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郜某诉至法院。诉讼中,郜某向法院申请对济源市某饲料公司的机器设备和田某、赵某名下的轿车及银行账户存款进行诉讼财产保全,沁阳法院依法审查后对上述财产裁定查封。经过依法公正审理,判决济源市某饲料公司、田某、赵某应偿还郜某74.8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济源市某饲料公司、田某、赵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郜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郜某请求法院对济源市某饲料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网络司法拍卖。2021年10月18日,在对济源市某饲料公司的机器设备两次流拍的情况下,郜某向法院申请以济源市某饲料公司的机器设备变卖价来折抵其部分债务。
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保证申请人能正常进厂顺利拆卸抵债机器设备,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亲自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济源法院配合开展现场执行行动。11月27日至11月28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周末时间,由沁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敏、执行局局长李华军带领30名执行干警来到济源市梨林镇赵家村执行郜某申请执行济源市某饲料公司为民间借贷一案。在执行现场,干警们不畏严寒,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外围警戒文明疏导,耐心向被执行人的亲朋明法释理,设备登记有条不紊,逐一记录在册。由于拆卸机器高达近50米,耗时较长,同时还要确保安全执行,执行干警们发扬连续奋战精神,连续两天坚守执行现场,持续工作,经过执行干警们不懈努力,机器设备基本拆卸完毕,案件得到顺利执行。为表达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和肯定,申请人激动地送来四面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今年以来,沁阳法院以开展“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承诺,大力开展执行攻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