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落下,一场非法经营刑事案件的“隔空”庭审在沁阳市法院二号审判庭拉开帷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宾和贺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均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告人罗某宾在北京打工期间了解到南京(炫赫门)烟在北京短缺,为获取非法利益,遂指使被告人贺某在沁阳市城区烟草零售店大量收购南京(炫赫门)卷烟。被告人贺某收购后,通过沁阳市某物流公司发送至北京,被告人罗某宾在北京接收后对外销售,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2021年3月11日,沁阳市公安局民警和沁阳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沁阳市某物流公司,被告人罗某宾、贺某夫妇家中和被告人罗某宾父亲罗某臣家中查扣南京(炫赫门)、利群(新版)、牡丹(软)卷烟共计2035条。经鉴定,查扣卷烟总价值319230元。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庭审效果,沁阳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通过“三远一网”庭审系统进行网上公开审理,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程序规范有序。该案庭审持续约一个小时,庭审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合法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