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沁阳法院充分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在日常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理念,扎扎实实通过案件办理和案件执行赢得当事人满意。
邓某起诉的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沁阳法院李中富和史建伟两名法官依法审理后,判决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案件判决后,法官助理王保潼,书记员买晶晶又积极敦促其中三名被告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就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全力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陈浩宇积极联系被告做执行和解工作,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告主动履行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为表示感谢,4月6日一早,当事人就向法院送来一封感谢信,表达对法院法官及干警的认可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