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法院王曲法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
发布时间:2009-10-23 15:41:17
沁阳法院王曲法庭在“调解年”活动中,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贯彻“调解优先”、“以调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目标,抓住一切可能调解的有利时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今年10月初,原告李某、马某和张某将沁阳市某造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某起诉至沁阳法院,王曲法庭法官庭审中查明,李某驾驶车辆时肇事,造成两伤一财损,双方当事人为赔偿金额问题争执不下,王曲法庭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及时化解这一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图为当事人收到赔偿款
责任编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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