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沁阳法院坚持目标导向,立足工作实际,聚焦办实事,通过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将整顿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
申请人张某中申请执行高某返还房屋一案,执行过程中,沁阳法院依法向沁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沁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协助将返还的房屋过户至张某中名下,但因当时尚不具备过户条件,沁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暂未对该房屋进行过户。
2021年3月初,张某中再次到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因涉及到政府机构合并变更,需要沁阳法院与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等四家单位结合重新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无奈,张某中写信向沁阳法院反映求助。
得知这一情况后,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高度重视,亲自了解案情,安排执行局具体办理,指定专人与相关协助执行单位沟通协调,全力解决张某中遇到的难题。经过执行局与相关职能单位充分沟通后,依法重新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专门安排执行干警陪同张某中一起到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房屋过户手续办理。经过共同努力,终于在3月26日顺利将房屋过户手续全部办理结束。
3月29日,张某中再次来到法院,满怀感激之情将手中的三面锦旗分别赠送给了沁阳市人民法院施文星院长、执行局负责人和执行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