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沁阳法院三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李甲当场向原告李乙支付赔偿金5500元,并当众向原告赔礼道歉。至此,一对多年的冤家终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握手言和了。
2009年春节,被告李甲去自家祖坟上坟,发现自家坟头的墓碑被人砸了,因怀疑是村里与自己有宿怨的李乙干的。正月初二,李甲及其家人与李乙发生厮打。为此,李乙告到法院,要求李甲赔偿其住院费、精神损失费等一万余元。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5500元。
图为工作人员把赔偿金交到原告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