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休庭…”,随着审判长的法槌庄重落下,截至8月21日晚10点,武陟县孔某恩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沁阳市人民法院的公开庭审工作顺利结束。
为持续保持震慑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8月20日至21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张敏洁、副庭长范献献,以及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集中两天时间对武陟县孔某恩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民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
为保证庭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沁阳法院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组织控辩双方召开3次庭前会议,制定详细周密的庭审方案,并提请沁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出台“孔某恩涉黑案件庭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成立由沁阳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玮任组长,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和沁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郭小分任副组长的庭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沁阳市扫黑办、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卫健委、市电业局、消防队等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全市法院系统60余名法警押解被告,维护庭审秩序,沁阳市公安局派出30余名干警全程服务保障庭审,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保执勤工作。沁阳法院专门成立综合协调组、司法警务组、宣传舆论组等七个服务保障工作小组,由院领导担任各小组组长,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全力保证庭审工作有序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孔某恩伙同他人在以武陟县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实施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采取皮鞭打、手铐铐、针扎被害人等残忍手段,使孔某恩逐渐在该区域形成了“九节鞭王”“孔所长”“孔行长”的社会恶名。2014年冬,孔某恩指使被告人孔某贝、孔某雷、孔某三、孔某刚、李某某、张某对赵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形成了以孔某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借款、贷款、发放高利贷、运营公交车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以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焦作中院刑三庭全程跟踪指导,并主动邀请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三级扫黑办,焦作市委政法委、沁阳市委政法委和沁阳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旁听,沁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林森、沁阳市政协副主席张路平和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沁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立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农村党支部书记共16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40余名被告人家属全程参加庭审旁听,确保了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沁阳法院全体审委会委员全程旁听,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了庭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人民法治杂志社、河南经济报、东方今报、焦作电视台、沁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全程跟踪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工作氛围。
经过两天的紧张努力,庭审工作顺利结束,沁阳法院定于近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