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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快速审理效果好 赠送锦旗表感谢

发布时间:2020-07-08 17:57:18



    7月7日上午,原告张某珠来到沁阳法院,向立案庭杨文元速裁团队赠送了一面锦旗,表达对速裁团队的感谢。

    原告张某珠与被告黄某、张某为健康权纠纷一案,沁阳法院2020年5月22日立案后,将案件分到速裁团队审理,速裁团队秉承快立、快审原则,及时到公安部门调取有关卷宗材料,查明案件事实,并确定了开庭日期。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黄某、张某在沁阳市某大街开了间女装店,2019年时举办转发朋友圈集赞送礼品活动,原告张某珠参与了上述活动。2019年4月4日上午,原告到二被告的女装店领取礼品,在领礼品的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张某等人发生争执并发生厮打,被告黄某、张某将原告殴打致伤。

    速裁团队查明案件事实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遂于2020年6月24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黄某、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珠医疗费等费用21370.95元。并耐心向被告讲解依法判决依据,做判后答疑工作,被告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于判决书送达后的第四天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上述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为表示感谢,原告特意向速裁团队送来锦旗,该案收到了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群众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以案促改”活动开展以来,杨文元速裁团队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以锲而不舍的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高效快速审理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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