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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护民生】四川工人河南受伤残 法官“隔空”快执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0-07-06 17:41:18




    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聂卓文通过手机视频连线远在四川省富顺县的四川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经耐心向其讲解法律法规和当前的执行形势,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将28万余元的赔偿款转入公司帐户,经法院依法扣划。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得到圆满执结。

    2017年,四川某劳务公司分包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河南段站前工程,李某系四川某劳务公司员工。2017年12月1日早上六点左右,在河南省沁阳市常平乡老马岭标段工地施工过程中,关某雇佣四川某建设公司的工人陈某驾驶挖掘机在隧道内作业,为躲避洞顶掉落的石头,陈某在后退挖掘机时将李某撞伤,致李某脾破裂切除,被评定为八级伤残,结肠破裂并修补,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陈某的雇主关某支付了李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4.5万余元。2019年9月26日,沁阳法院判决关某、四川某建设公司连带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281080.73元。判决后,四川某建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年2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关某和四川某建设公司未自觉履行,李某于2020年4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受疫情影响,在执行干警外出办案不方便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聂卓文便采取电话、微信、短信和视频连线的方式,与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沟通,督促其在5月20日前陆续将赔偿款转入其公司帐户。目前,沁阳法院通过网络扣划措施将28万余元赔偿款子以扣划到账,并通过转帐方式将赔偿款转给了申请人李某,使这起涉民生案件在特殊时期得到了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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