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聂卓文来到东关村的田大娘家中,将执行到位的近13000元赡养费交到田大娘手中后,82岁的田大娘拉着聂卓文法官的手,非要聂卓文吃了午饭再走。
田大娘共生育4个子女,老伴去世后,其一直在小儿子家居住生活。由于田大娘年事已高,长年多病,生活起居需人照料,4个子女却为老人的居住和赡养问题发生争执。为此,田大娘于2019年10日23日诉至法院。2020年1月14日,沁阳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田大娘的小儿子周某卫应当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田大娘的大儿子周某玉、二女儿周某香应于2020年开始每年的2月1日前支付母亲的赡养费6474元,其他费用由4个子女平均分摊。判决生效后,周某玉、周某香未自觉履行,田大娘于2020年5月24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沁阳法院执行法官聂卓文结合正在开展的“以案促改”活动中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按照重点案件专项执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通过采取网络查控措施,迅速将周某玉、周某香的银行帐户存款予以冻结。同时,考虑到田大娘长年多病急需用钱,且腿脚行动不便,聂卓文便将款项扣划后,亲自将赡养款送到了田大娘家中。法院这种快执快结保民生的做法受到了田大娘及其家人的赞誉和感谢,这才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