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我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工作。十五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的感受到法院的发展变化,感触最深的莫过于交通和办公工具的改善。
九十年代以前,我们法院的交通条件和工作条件是异常艰苦的,我们法院在乡镇设立的7个法庭全部是租房办公,仅有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刚参加工作时我在西万镇法庭做书记员,每当去偏远的山区乡——常平乡办案、调查,我们是连自行车都不能用的,因为山路崎岖,自行车无法通行,办案人员只能拦拉矿石的车坐到乡政府所在地,然后再走路进山。光在路上,我们就要走4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
印象最深的是我和我们的老庭长郭成义去常平乡杨庄河村办的一个离婚案,因为这个村子位于山西交界,位置偏僻,路途遥远,我俩天蒙蒙亮就出发了。走在如羊肠般的崎岖山路上,郭庭长就神侃起来,他文雅并幽默,什么民间传说、爱情故事,什么秘闻、趣事,让人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疲劳,漫长的山路也不再枯燥。不知不觉中,就翻过了三架山头,到达目的地。一看时间已经是快中午了。那时民事诉讼规则还没有出台,法官必须自己深入村街,挨家挨户的做调查工作。中午我俩就出钱在村民家里吃饭,下午再接着调查。等到案子调查清楚了,已经是下午的5点钟,天黑前已经不可能返下山了,我俩就住在村里的一个烂庙里。
晚上睡到十点多,就听见门外好多人在嚷嚷,开门一看,是村里的群众们围在门外,要找法官。因为山里偏僻,村民也不懂法,他们以为我们今天来就是下判决书给原被告离婚的。门一开,村民们就说被告人的媳妇起诉被告有家庭暴力,经常打老婆的事不是事实。还说,要是这样让他们离了婚,被告就很冤,让这个家就这样散了,很可惜。村民集体来找法官,就是想证明被告那次是喝了酒才打老婆的,而且被告也悔过,今后绝不会再喝酒打人了。经过我们多次的解释,村民才慢慢散去,再看时间已是凌晨二点了。
后来,经过几次徒步奔波于法庭和杨庄河村之间,经过我们的多次调解,这起离婚案的原被告终于重归于好。
这只是我在基层法庭办案7年时间里一个很小的故事。如今,十五年过去了,我也变换了工作岗位,办案工具也从自行车变成了轿车和警务用车。2004年建成的新办公楼和审判楼投入使用后,再次为人民法院的硬件建设铺平了道路。我们法院并给基层法庭也配置了电脑、警车、局域网、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基本实现了办公办案的现代化。那天,老庭长动情地说,现在我们法庭与原来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虽然办公条件好了,但我们艰苦奋斗的本色不能丢,司法为民的好传统不能忘,只能加强!
短短十五年,我不仅见证了人民法院基础设施翻天覆地的变迁,而且还见证了司法公正逐渐深入人心的历史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