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活动开展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结合全市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立足法院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审判质效,以服务群众,服务当事人为目标,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特别是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取得良好效果。
5月29日上午,沁阳法院办公楼前一片欢声笑语,原来是一起破产重整案件的债权人会议主席朱某、李某等人代表全体债权人为感谢法院工作,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沁阳市某制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系沁阳市唯一一家生产小麦芽的龙头企业,也是河南省为数不多的麦芽生产企业。2017年因资金困难,开始民间融资,后陷入困境,于2019年上半年停产。2019年8月,债权人李某等人向沁阳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沁阳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有较完整的生产机器和全套设备,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原材料来源渠道,进入重整程序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重整基础,遂受理了破产重整申请,并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选任焦作某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作为破产管理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沁阳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全面提升破产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健全市场主体法治化救治和退出机制,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办理进度,依法完成了沁阳市某制麦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通过债转股的形式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化解债务5000余万元,安置职工30余人,维护了200余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脱困重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为感谢法院工作,债权人会议主席朱某、李某等人代表全体债权人特意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今后工作中, 沁阳法院将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和“抓公开、严规范、提素质、保公正,让人民群众更满意”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审判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