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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沁阳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堵塞重点行业监管漏洞

发布时间:2020-04-02 16:56:31



    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营造安定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和重点行业领域“打、治、建”机制的有机结合,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发出内容为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的2020年首份司法建议。

    沁阳法院在审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苏某等恶势力团伙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一案中,查明在2017年9月份左右,被告人苏某安排被告人周某吉到中电投沁阳铁路专用线工地,找到承包土地碾压工程的河南昊锦建设集团公司的施工队负责人孙某、程某进行威胁,要求施工队工程车辆使用被告人周某利提供的柴油。被害人孙某、程某迫于无奈使用周某利提供的高于市场价的柴油。被告人周某利通过流动加油车为施工队提供柴油,由于柴油质量差,导致施工队使用的挖机喷油嘴、油泵损坏,给企业造成了较大损失,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地成品油市场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强迫交易是典型的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之一。该案中,苏某、周某利等人长期强迫施工队购买使用其提供的高于市场价的劣质柴油而未被发现,暴露出在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监管不严、效果不好、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沁阳法院从四个方面向相关行业监管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认真履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对重点行业的监管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加油站、黑加油点及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建立施工工地加油备案制度,由施工单位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备供油单位,由监管部门对供油单位进行核实,挤压非法经营生存空间。四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用刑罚手段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于  3月31日复函沁阳法院,表示将针对该司法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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