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大女性新闻事件揭晓,知名仿妆博主宇芽被家暴案入选,再次刷新公众对家暴的犯罪本质的认识。公安机关对陈某执行行政拘留二十天,并处罚款,法院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四年,家暴不仅仅是“家务事”,对家庭暴力应该“零容忍”,正在成为社会共识。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反家暴的过程中,沁阳法院通过快速裁判、严格执行,表达鲜明态度,把家暴行为树为一种全社会都应该去共同抵制和制止的行为。针对涉家暴离婚案件,沁阳市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问题。如杨某与拜某离婚案审理过程中,拜某坚决不同意离婚,便常常到杨某家谩骂,并且殴打杨某母亲,法院引导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审判团队结合公安出警记录、对拜某的询问笔录和杨某母亲的病例等证据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案件审理期间拜某不得殴打、骚扰杨某及其家人,并对拜某口头警告批评,拜某当即表示配合案件审理,不再到杨某家闹事。沁阳法院针对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案件,由家事审判团队第一时间用电话、微信这种非常便捷的方式与当地公安、民政、妇联取得联系,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司法保障。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抄送公安机关、受害人所在居委会,相关机关一起监督保护令的执行。
《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冲击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家庭理念,让反家暴不再是法外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