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燕利用微信与远在山东省荷泽市的被执行人赵某沟通联系,就其与李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督促和协调,最终促使赵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以15000元和解结案。
2019年8月6日,在沁阳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李某诉赵某就10万元焦炭款及利息一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于2019年8月22日前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从2019年9月起每月22日前支付10000元,直至欠款付清。如果赵某任何一笔逾期,则按本金10万元从2017年6月29日起按月息两分计算利息,且李某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该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按照调解协议偿还了9万元。因最后笔的1万元临近年底,赵某逾期未还,李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赵某积极主动履行了最后一笔的1万元,因为赵某违约在先,故申请人李某要求赵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逾期利息5万余元。为此,执行法官张燕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指出在当前的疫情防控期间,大家尽量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最终促使赵某一次性支付李某15000元利息而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