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为更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沁阳法院坚持网上办公办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2月9日下午,沁阳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通过手机微信群对牛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进行调解。由于张某家在孟州,因疫情防控,无法到法院参加调解,办案法官坚持通过电话、微信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与双方沟通相关事项,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通过微信群调解,进一步推动双方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张某称:“现在通过微信群网上调解,着实方便了当事人,让我们的案件也能够顺利向前推进,我和原告都将再认真考虑一下,争取妥善解决问题。”
原告沁阳市某委员会诉被告林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沁阳分公司、林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月10日上午开庭,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不耽误案件审理进度,庭前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指导当事人微信传来案件相关材料,并于2月10日当天,准时进行了网上开庭。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