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更好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利开展,沁阳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网络执行查控力度,积极落实网上执行各项措施,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行效果获得当事人好评。
武某申请执行某单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78万余元,被执行人因资金紧张未能执行。春节前,武某外出,办案法官多次联系,手机一直无法接通。2月3日上班后,因疫情防控,出行受限,办案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武某和被执行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后,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将全部欠款788792.67元转给了申请人,申请人武某写好结案证明,通过微信发给了办案人员,该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李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一案,双方于2019年12月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下欠李某的6万余元,协议达成当天支付2万元,下余部分每月月底前归还3000元,直至还清。春节期间,因受疫情影响,各地人员出行受限,为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2020年2月4日,沁阳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由王某通过微信将到期执行款转给了李某的指定代收人,收款人出具收据后,通过微信拍给对方,和解协议得到按时履行。沁阳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保证了人民法院执行和解案件的顺利履行,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