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在沁阳市人民法院五号审判庭内,沁阳法院西向法庭的法官正在组织一场特别的诉讼活动。原告李某某诉李某、郭某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无法组织当事人到庭进行诉讼。为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利用微信视频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线上调解,被告主动将借原告的40000元款项予以归还,原告当场申请撤诉,一起纠纷圆满得以化解。
为在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科学合理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效开展,更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沁阳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办案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微信视频软件等在线平台,积极引导安排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开庭、质证、调解等诉讼活动。
结合具体执行案件情况,加大网络执行查控力度,积极落实网上执行各项措施,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沁阳法院已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立案4件,网上开庭8件,在线调解5起,调解成功2件,撤诉1件。通过网络查控财产24件,执行结案3件,执行到位金额83.6万余元,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网上办案有序推进,成效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