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关注】沁阳法院强化十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20-02-05 17:44:40












































    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上,更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沁阳市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十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

    在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转发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强国会议平台系统,多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音频会议,全面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并按照沁阳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具体安排部署假期和节后上班期间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法院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情况收集、反馈上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疫情防控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安排,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三、周密安排部署

    制定《沁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沁阳审判工作实际,对人员排查、健康状况报告、个人防护、值班备勤、办公场所消毒、防控物资保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对节后上班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合理调整,科学安排,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广泛宣传动员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沁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和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就沁阳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通告,发动全体干警通过朋友圈、微信群进转发推送,广泛宣传,依法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合法权益。

    五、强化服务保障

    立足法院审判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积极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天抽调九名法警在全市多处卡点执勤排查,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组织法院家属院住户中的党员干警成立临时党小组,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刑事审判庭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对涉及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妨害公务等相关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非法经营、失职渎职、造谣蛊惑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推送专题普法文章,对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六、科学安排工作

    为有效减少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等诉讼事宜,并公开立案庭负责人电话和手机号码,随时提供咨询和指导,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案件开庭时间,对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1日期间开庭的案件,安排承办法官逐案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征求意见调整庭审时间。符合网上办案条件的,充分利用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积极引导安排网上开庭、质证、调解等诉讼活动,目前已调整开庭日期案件91件。积极引导有信访诉求的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充分发挥网上办公工作效能,对公文处理等各类办公事项,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进行。结合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开展加强学习培训,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钉钉软件、微信群组织全体干警在线学习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信息化应用技能,开展讨论和学习心得交流,掀起全员学习高潮。

    七、加强机关防护

    购置配备一批检测设备、防护用品和必要药品,在法院大门安检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点和临时隔离室,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车辆消毒,安排专人对全院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面专业消毒,为干警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八、强化沟通联络

    加强与上级机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不断完善细化防控措施,解决问题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九、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委书记王小平调研督导孟州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全面加强人员排查,确保疫情防控不漏一人。安排专人对干警及家属近期出行活动情况以及是否接触从湖北、武汉疫区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返回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逐人进行登记备案。发现疑似症状的,报告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严防疫情传播扩散。每天对全体干警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控,发现疑似症状,及时报告并进行隔离观察,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取消指纹签到,通过手机钉钉系统进行网上签到,并逐步推行人脸识别智能签到,避免交叉感染。

    十、严格督导问责

    严格落实院领导值周巡视制度,值周院领导每天组织对各责任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当场督导解决。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相关情况报告不及时,造成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