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沁阳市法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第4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8月底新收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年底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再掀清积活动新高潮。7月份至9月10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6件,执结标的328.9万余元。
全国、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为打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第二战役。沁阳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第4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建立和完善了“执行工作八项制度”并对未结的38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涉执赴京赴省重复信访案件,严格实行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执行的“五定一包责任制”,不断加大执行联动制约力度,使一批大、难、缠案得到了妥善执行。2007年9月份,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荆某,要求荆某偿还货款178390元。因荆某生意做赔外债累累,早在诉讼前荆某就已和妻子办了离婚手续。在执行过程中,荆某为躲债一直长期在外地打工。今年8月20日,沁阳法院通过公安机关查到荆某的身份证,并由公安机关协查找到了荆某。9月2日,荆某主动来到沁阳法院与张某达成了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