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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四项举措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09-09-09 09:53:57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当地经济局势的影响,沁阳法院按照“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多措并举,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涉企刑事案件,优化企业发展安全环境。对于涉及企业的抢劫、盗窃、诈骗等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速为企业挽回损失,恢复其生产经营秩序。同时,选择典型案例,到案发企业去开庭,以案说法,震慑犯罪;

  二是严格审查涉企非诉执行,优化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对行政机关申请对企业收费罚款数额较大的行政执行案件,将严格依法审查,凡属于乱收费、乱罚款的,坚决不予执行,并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

  三是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优化企业发展自身环境。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内的立即解决,属于应由其他部门解决的快速协调;同时选派法律骨干,到企业去开设法律讲堂,讲解安全生产、市场经济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其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是及时提出涉企司法建议,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在政府部门出台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行政行为前,从合法性角度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利于企业发展的意见;同时,针对民事纠纷中企业败诉的案件,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以利于其吸取教训,杜绝再犯。

责任编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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