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担任审判长,对呼某利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时任沁阳市沁园办事处沙岗村村委主任的牛某仁(已判决)纠集时任该村村委副主任的谢某进(已判决)、谢某忠(已判决)和被告人呼某利、谢某前等人,以围堵、抢占、强收租金等手段,对在沁阳市沁园办事处沙岗村占地经营的中石油加油站、沁阳市长城实业集团公司共实施了三次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对沁阳市凯达皮毛有限公司实施了一次寻衅滋事违法活动,严重影响了上述企业的经营,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次庭审活动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做到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