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沁阳政法各部门在沁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取得了初步成效。笔者抽调到综治中心工作后,对全市13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摸底,与综治干部、司法调解员、专职民调员、律师以及当事人和群众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收集意见建议100多条,现就沁阳市三调对接和多元矛盾化解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建议谈一些想法和体会,供大家商榷。
一、 沁阳市三调对接和多元矛盾化解工作现状
一是确立了三调对接和多元矛盾化解的组织构架。2019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总结,是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总遵循,沁阳市成立了沁阳市综治中心,各乡镇办事处成立了相应的综治中心,对综治中心的职能重新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各级综治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主要平台,同级政法委员会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我市综治中心下设沁阳市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办公室、法官调解办公室等。
二是建立了配套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市综治中心与市法院、公安局、信访局建立了诉调对接、专调对接、访调对接的“三调”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目前,市法院正在研究具体的工作流程;各专业调解委员会起步较早,已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医调委等已完成统一入驻;同时制定完善综治接待厅和各专业调委会的职责任务、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上墙。
三是综治中心的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各乡镇办事处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街治安民调干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四是案件移送、转办、调解、反馈机制已经建立,运行态势良好。法院、公安、司法等的抽调人员均已完成入驻,综治群众接待大厅已完成7批200余件案件的对接工作。
五是智能化办公、调解系统和平台已经建立,远程调解、远程立案、跨域立案正在试运行。调解员动态管理和绩效考核正在完善。
二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调解技能不够全面。三是对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不够大,日常指导大多停留在个案的指导,缺乏全面系统的培训指导。四是对诉调对接机制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创新力度不够。
三、相关意见及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和三调对接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出台相应的三调对接工作文件,规范案件种类、流程、法律措施、督导、反馈等。政法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力宣传调解的便利性、亲民性,成本低、见效快等优势,全面宣传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筛查分流和双向调解机制。综治中心各窗口对移交的案件要进行筛查:对法律界限不清、数额巨大、被告人数多、新类型案件不适宜调解的,有原办案单位继续办理;对案情复杂,但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原则上在综治中心进行,由矛调中心负责;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由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负责;对医疗纠纷案件由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原已经过村级民调员调解的案件原则上由司法所专职民调员进行,村民调员配合;对基层调解组织正在进行的疑难复制案件可以交流到综治中心调处。
三是要进一步整合职能资源,形成合力,不断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沁阳市成立了沁阳市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各乡镇办事处依托综治中心,以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专职调解员为主力,村街民调主任、辅警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对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统一考核、工资和奖金统一发放。
四是要进一步细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和流程,提升对接效果。要促使调解组织和人员正确把握调解流程、时间节点,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和措施,在对接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工夫,打造立案对接、调解对接、法律措施对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法院指导人民调解的长效机制。综治中心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轮流对个乡镇办事处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指导和督导;组织法官、律师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技能,熟练掌握调解技巧;组织调解能手进行业务交流,分享经验和作法。
六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通过应用人民调解平台,建立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对需要司法确认、采取保全、鉴定的案件,及时转交办理;对需要立案进行诉讼的,及时立案,进入审理环节。
七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激励机制。要建立调解员办案台账,对调解案件数量多、质量好的调解员予以奖励;对虽然没有调解成功,但采取了法律措施,当事人满意的,也予以奖励;对调解案件数量不多、社会效果不好、引起当事人上访的,予以处罚,建立调解员淘汰机制。
八是规范案卷归档管理,强化成果转化应用。各调解组织要把所有案件装订成册,归档统一管理,供办案单位查阅使用。
当前,全国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履行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沁阳市综治中心将在沁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创新“枫桥经验”,加强三调对接,推进诉源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一定能打造出适合沁阳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推出“沁阳经验”和“沁阳名片”,为沁阳经济再铸辉煌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