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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沁阳:诉前保全促使案件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19-09-01 10:39:23


    近日,河南省沁阳市的田某因在起诉时诉前财产保全及时,防止了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为自己的债权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使案件在立案执行后3个工作日内得到快速执结。

    2017年12月20日,李某因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向朋友田某借款15000元,并于2018年1月30日,向田某出具借条一份,承诺2018年2月1日前还清。到期后经田某多次催要,李某却拒不偿还。为此,田某经多方了解,发现李某在某公司打工,且收入不错,便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诉讼立案时,通过网络查控,及时将被告李某的银行帐户存款15000元予以冻结。2018年11月20日,被告李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沁阳法院依法缺席审判并作出判决:被告李某应偿还原告田某借款本金15000元。

    判决生效后,田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日前,沁阳法院已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帐户存款15000元予以扣划,使案件得到了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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