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赵某家中,因赵某外出不在家,执行法官耐心向赵某的妻子讲理释法,并告诉其当前的执行形势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赵某的妻子当即表示:“绝对不能让丈夫的失信行为而影响子女的成长和生活,我们会尽快偿还这10000元的货款。”
毋某与赵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沁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于2019年5月21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应于2019年6月21日偿还原告毋某欠款10000元。该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毋某于2019年7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耐心向赵某的妻子讲解法律法规,赵某的妻子明白了拒不执行的后果和承担的法律责任。日前,在妻子的催促下,在外地干活的赵某专门回到沁阳,将10000元欠款交到法院,使案件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