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沁阳法院杨文元速裁审判团队收到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送来的锦旗,上书“人民的好法官”。
据承办法官介绍,该起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案外人宋某与原告任某合伙做煤炭生意,因在合伙期间,宋某借被告李某现金30万元,后被告李某向宋某催要借款,由于宋某经济紧张,就向原告任某借款33.5万元,并委托原告将上述款项转给了被告。此后,宋某将为被告李某出具的借条收回,宋某和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了结。今年7月,原告任某持汇款凭证将被告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借款33.5万元。
经开庭调查后,承办法官认为原告任某与被告李某并不认识,且无任何经济往来,被告李某既未向原告任某借过钱也未向原告出具过借条。原告任某之所以向被告李某转款33.5万元,是案外人宋某向原告任某借款33.5万元,委托原告任某代为偿还其借被告李某的款,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故原告任某起诉被告李某属原告起诉被告主体资格错误,遂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被告李某为表达对法官依法公正办案的感激之情,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