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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沁阳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维护企业经营秩序

发布时间:2019-08-26 16:41:26


    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营造平安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近日,沁阳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关于严格依法履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司法建议。

    沁阳法院在审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牛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中,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焦作销售分公司沁阳市沙岗村加油站(以下简称沙岗加油站)工作人员在牛某等人围堵加油站的过程中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9时11分、2016年12月9日9时30分、2016年12月29日17时5分,2017年3月13日11时22分、2017年7月26日15时13分多次向110报警,辖区派出所出警后以双方存在土地纠纷为由,未能进行有效处置,致使牛某等人长期阻挠加油站正常经营,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针对以上问题,沁阳法院从三个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把护航经济发展的观念融入到日常的警务工作中,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尽职尽力,对群众的报警严格依法、依规处置,杜绝应为而不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警鉴别力,打早打小,防止农村的村霸、宗族势力形成黑恶势力。三是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进一步将“一村一警”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及时化解农村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沁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立足审判实际,及时研判,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从法律角度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护航经济发展,有效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沁阳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7份,涉及行政单位、金融单位、公司企业等多个部门,被建议单位均能够及时反馈建议落实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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