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沁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苏某,周某甲,周某乙,廉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监督庭审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2015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苏某,周某甲等4人在沁阳市多个工地采取威胁、阻工、断电等形式进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情节严重,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严厉震慑涉黑涉恶及扰乱社会治安等犯罪行为,沁阳法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制度,由主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并积极邀请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庭审,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的了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整个庭审持续约6个小时,严格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公开透明,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