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沁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在沁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沁阳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2018年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13088件,审执结11816件,总体结案率为90.28%。其中,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656件,调解1995件,调解率为35.27%,排名全市法院第一。2018年审判执行和信访调研工作综合考评排名全市法院第一。沁阳法院获得国家级先进1项,省级先进4项,沁阳和焦作市级先进20项;法院部门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项,干警个人立功受奖50人次,刑庭庭长张敏洁被省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王曲法庭庭长刘刑军被焦作中院评为全市十佳法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工作大局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每案开庭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九类犯罪案件60件,判处刑罚117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由九名院领导和分管中层干部组成九个宣讲团队,分别到分包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场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讲共6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册,调查问卷3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和专项斗争有力声势。沁阳法院被焦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焦作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法院,6名干警被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结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4案14人,发布典型案例4起。其中,在案发地巡回开庭审理的非法狩猎小壁虎案件,系河南省首例小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先后被大河报、法制日报、央视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或转载,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予以专题报道,实现了“以案普法、警示教育、宣传环保”的良好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该案例被焦作市委政法委评为2018年度焦作市政法系统十佳新闻,被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评为2018年度河南省十大法治热点,并载入2019年河南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根据沁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具体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在神农山景区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旅游巡回法庭,并联合焦作中院和沁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立“神农山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大力加强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刑事审判庭被焦作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焦作市委政法委评为“焦作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突出保障民生民权,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872件,审结标的额8.1亿元,被焦作中院评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始终坚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与监督依法行政并重,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审结温县行政诉讼案件105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265件,因工作成绩突出,沁阳市人民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深入推进执行攻坚,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52件,结案3791件,其中实际执结2234件,执行到位金额3.98亿元。2018年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为57.96%,实际执行到位率为33.74%,执行结案率为91.6%,三项核心指标均达到了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标准。从去年五月份至今年三月份,全体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半,全面开展执行攻坚。安排院领导分组带队,抽调全院审判和综合部门全体干警轮替参加,每周开展一次夜间或凌晨集中抓捕行动,共抓获“老赖”367人,司法拘留154人,将3210名被执行人录入全国失信名单库,采取网上限高惩戒措施5904人,查控涉执财产7470余万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先后两次奔赴云南,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将藏匿5年之久的一名“老赖”抓捕归案,有力彰显了人民法院无论被执行人藏匿多久、躲避多远,哪怕千里万里也要查人找物,誓将执行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不懈努力。联合市综治办,将全市10000余名平安志愿者全部纳入执行联动机制,协助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积极构建执行工作宣传大格局。进一步创新执行宣传,开通阳光执行小程序,建立法官工作微信群,引导案件当事人加入微信群,及时转发推送执行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和重大典型案例,并四次召开执行攻坚专项新闻发布会,不断扩大宣传效果。沁阳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执行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共建共享法治沁阳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开通12368热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78名案件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161.99万元,为37名困难申请人办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62.9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开展“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共审执结农民工讨薪案件249件,追讨农民工工资379万元。强化“双拥”工作,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服务保障涉军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前夕,组织干警深入市武装部、消防大队和伤残军人、烈属家中走访慰问、座谈交流,开展普法宣传,征求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推行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长全程列席审委会和检察长列席法院重大案件审委会制度,与司法局联合召开法院工作律师座谈会,共同推动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272件案件全部召开庭前会议,对未委托辩护人的167名被告人全部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了刑事法官的司法理念,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庭审质量和效率。我院审理的王五星等诈骗一案的庭审活动,作为河南省唯一一家入选的基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2018年12月12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围绕温馨和睦主题,组建专门审判团队,打造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法庭。2018年共审结家事案件499件,其中调解、撤诉388件,调撤率达77.76%,居全市法院第一。围绕审理机制创新,全面推行心理咨询、社会观护、婚姻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促进家事矛盾柔性化解,切实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率先在全市设立陈娇娇、满堂和等6个家事调解工作室,全面做好诉前调解,有效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西向小四家事调解工作室被焦作中院评为“全市优秀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陈娇娇荣立个人三等功,沁阳法院在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紧紧围绕从严治院,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推行院领导轮流上党课,开设《奋进新时代最美法院干警》微信专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微型党课、法官论坛、读书演讲、志愿服务等系列党建活动,切实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全面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和党建工作标准化,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队伍建设高质量,被焦作中院评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共组织各类专项业务培训20余次。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被焦作中院评为信息、调研、案例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信息工作表现突出基层法院。与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共同在我院设立法学调研基地,进一步加深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借助智库优势,助推沁阳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40余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听证、见证执行共24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切实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面对发展的新要求、改革的新课题、人民的新期待,人民法院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树立全面开放理念,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全力打造一流法治环境,为沁阳争先进位、再铸辉煌,奋力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