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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上失信名单 主动寻求和解

  发布时间:2019-06-20 15:06:30


    近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经耐心向被执行人李某、宋某讲解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会严重影响子女的就业、参军、高考等情况后,慑于“黑名单”的威力作用,二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张某联系,承认错误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达成了和解履行协议。

    2016年1月20日,张某经李某、宋某介绍,前去河南某商贸公司考察购买汽车安全刹车辅助系统产品,张某经了解后,以20000元的价格购买安装了一套产品。同日,李某、宋某为原告出具证明一份,载明:“从2016年元月20号到2018年元月20号河南某商贸公司将全部价款贰万元全部返回。如2018年元月20号前河南某商贸公司没有返还张某全部价款,由宋某、李某二人担保负责退还。”后河南某商贸公司返还张某7800元,剩余款项未再返还,张某将李某、宋某诉至法院。2019年1月22日,沁阳法院作出(2019)豫0882民初1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某、宋某应支付原告张某1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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