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4日上午,沁阳市人民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收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秋枝和秋叶是一对亲姐妹,姐姐秋枝夫妇做玻璃钢生意,为了把生意做大,向亲戚朋友四处借钱,并陆续从妹妹秋叶处借得8万元。没想到,生意越做越赔,最后竟无力还账。
2000年,姐妹订立抹帐协议,姐姐用一辆客车顶妹妹欠款45000元,后经多方催要姐姐又还妹妹5000元。余下的30000元虽经亲戚劝说,秋枝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不还。在索要欠款无果的情况下,2002年,妹妹将姐姐告上了法庭。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于2003年元月判决秋枝归还秋叶欠款30000元。为了躲债,姐姐举家迁往了外地。
为了得到自己的血汗钱,妹妹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自2003年进入执行程序以来,考虑到双方本是亲姐妹关系,法院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均未取得明显效果。后法院对秋枝的财产进行调查,得知她有两处房产,就对其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委托评估。妹妹秋叶作为申请人,通过拍卖程序取得产权,并同意以物抵债结清案件。
8月4日,沁阳法院专门成立指挥部,邀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执行案件的进程,使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跟踪执行,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邀请乡镇领导、村干部随行,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此外,提前与公证处取得联系,当场对室内财产进行登记造册。
两个小时后,整个执行过程顺利完成。在签完手续后,秋叶流着眼泪说:六年了,为了这个官司我每天吃不下睡不着,落下一身的病,提起这个案子就头晕头疼,今天在法院法官的主持下终于使这个案子了结了,法律切实是我们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保护伞。
这仅仅是沁阳法院推行“阳光执行”的一个典型例子。今年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把破解执行难作为一项重点课题进行攻坚,在工作中全面推行“阳光执行”,执行中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全程随行监督,不但增加了执行的透明度,保证了执行的公开、公正,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性,同时,还加大了执行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由于“阳光执行”增加了执行的透明度,提升了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一批难案、积案相继得到了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