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被执行人杨某被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拘传到案后,面对法院对其即将作出的拘留处罚决定,杨某立即通知家属将拖欠他人的1万元工资款履行完毕。
2019年3月4日,经沁阳法院主持调解,李某与杨某为1万余元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应支付李某工资款1万元,分别于2019年4月、6月、8月、10月、12月月底前各支付李某2000元,如任何一期逾期履行,李某可就未付款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解书生效后,杨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李某于2019年5月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查找被执行人杨某无果。日前,在申请人李某的配合下,沁阳法院执行干警利用晚饭时间将杨某拘传到案,经执行干警向杨某明理释法,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杨某主动联系家属将1万元工资款履行,使案件得到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