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河南省沁阳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服务“三农”为工作宗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服务农业生产,并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截止目前,该院共执结“涉农”案件36件,执结标的20余万元。
“三秋”生产即将到来,沁阳市法院针对“涉农”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分组包片,责任到人。将执行干警按区域划分为三个执行小组,每个干警按村街包案执行,并明确规定因执行“涉农”案件不力导致当事人上访的,坚决给予严肃处理。二是专人接访,重点突破。公开接访电话,实行专人接待来访群众。对那些长年外逃、躲避的被执行人,只要申请人发现,可直接电话举报。三是加大力度,强化效果。“涉农”案件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沁阳法院在执行此类案件过程中,注重发挥“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不断增强知法守法观念。如刘某申请执行赵某为返还农用机动三轮车一案。2007年11月16日,刘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路经赵家门口时,将赵某5岁的儿子碰伤,刘某为给赵某的儿子看病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后因刘某没再拿钱,赵某便将扣押刘某的三轮车以3500元卖掉。今年2月份,沁阳法院判决赵某返还刘某的农用机动三轮车。在执行过程中,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赵某根本没有执行能力。为此,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赵某家中执行,并通过其亲戚朋友和街坊邻居给其做工作,督促赵某主动到刘某家中说和。最后,刘某作出了让步,赵某赔偿刘某2000元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