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沁阳市人民法院院长施文星主持召开2018年第3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建民应邀列席,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发表意见。这是沁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沁阳市法院审委会会议。
会上,施文星院长宣读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焦检会(2018)1号文件关于印发《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规定》的通知。案件承办人分别就刑事、民事等案件的事实、证据的采信等方面作出了解释与说明,各审委会委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张建民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并表示,通过会议讨论可消除分歧、增进共识,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