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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解千结 润物细无声--记沁阳市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庭长席小玲

发布时间:2009-09-03 11:23:58



  她使积怨多年的邻居化干戈为玉帛,她使受伤的女工热泪盈眶,她使箭拨弩张的交通肇事双方握手言和……。她个人全年结案近百件,调解率连续三年达80%以上,她就是沁阳市人民法院第三中心法庭庭长席小玲。她凭着女人特有的韧劲,用热心、细心、耐心,妙手解千结,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注重调解,开展巡回审判、假日法庭,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多次被焦作中院评为调解标兵、能手,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她所在的法庭也多次受到乡镇党委、沁阳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表彰,被评为人民法庭调解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春风化雨 巧解连环案件

  第三中心法庭辖区是全国闻名的玻璃钢、造纸机械生产基地和神农山景区,私营企业众多,经济较为发达,业务员与企业之间因工资、奖金、借款及业务提成引发的争议也较多。她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既注重保护业务员的合法权益,又考虑企业的发展,力争在业务员维权与企业发展中寻找最佳平衡点,做到人情和法理的结合,使业务员与企业双赢。王某曾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在受聘期间,曾多次与外地客户发生业务关系,后与公司在结算过程中发生矛盾,为此双方展开了为期三年的马拉松官司。一开始是公司向公安局经侦队以侵占罪举报王某截留公司货款,王某也不甘示弱举报公司偷漏税款,后又是公司起诉王某要求返还公司货款、借款,王某则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奖金、业务提成费用。王某胜诉,公司则上诉;公司胜诉,王某则上诉;双方如果哪方上诉败诉则申诉,法院执行时另一方则一定提出执行异议。双方的官司在法院的法庭、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及执行局,沁阳法院和焦作法院两级法院之间来回穿梭,已审结及正在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共计15件。双方从开始的争理、争利变成后来的争气、争斗,剑拔弩张,尽管为打官司双方都疲惫不勘,焦头烂额,但谁都不愿让步,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仅在第三中心法庭就有五件案子。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及双方的对立情绪,席小玲庭长决定不能单纯的就案办案,必须对双方的案件统畴兼顾全面考虑,且必须就双方矛盾产生的原因、背景作全面详细的了解,为此她多次与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谈心沟通,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又对案件适用法律与双方律师沟通,并分别通过双方所信任和尊重又向法院“说情”的有关领导出面协调,最终使双方签定了解决问题的一蓝子协议,将再审、执行、未结案件全部了结。双方当事人在签定协议后,也长长出一口气,感叹如果不是法官如此耐心细致讲法律、讲道理两家的官司也不知何时是个尽头。

 

            总结创新  力争案结事了

  席小玲在办案同时,注意总结审判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更主要的是更新司法理念,将和谐调解贯穿案件始终。为此,她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针对复杂矛盾的案件运用疏导法,在明确当事人之间的争执焦点后,有针对性的做疏导工作,变逆为顺。婚姻家庭纠纷运用冷却法,在法庭布置了“温馨调解室”,摆放鲜花,努力创造平易近人、融洽和谐的气氛,用亲情消除他们的火气,稳定他们的情绪,进而摆事实讲道理,采取冷处理的方式,给当事人充分考虑问题的时间,等待时机成熟进行调解。对待经济纠纷运用开诚布公法,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讲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促使当事人心理转变,面对现实客观地考虑解决纠纷的方法,从而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她还引入心理分析法,在审理案件中做到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有的措词严谨,表达婉转;有的一针见血,击中要害;有的耐心细致敬;有的干脆、果断。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中的作用,促使其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调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帮助做好协调、劝说工作。再是利用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做工作。这几种方法根据案情有时分开使用,有时综合使用,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在审理原告任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时,了解到原被告原本是一对苦命鸳鸯,原告任某从小没有父母,跟着哥嫂长大,被告陈某与父亲和弟弟一起过活,家境都不富裕,在结婚最初几年里虽然家庭贫困,但任某贤慧勤俭持家,陈某老实却吃苦耐劳,后来又添了一个女儿,倒也其乐融融。弟弟成家另过后,陈某的老父亲给人家看大门挣的钱也经常贴补家用,只是最近几年,陈某患病,疾病发作起来不能控制情绪,又吵又骂晚上也作闹全家不能安生。得知任某提出离婚后,陈某老父亲情绪激动,认为家庭要散生活也没有奔头,到法庭要求任某将自己贴补家用的两万元全部退出并将女儿留下,否则将杀死任某自己也自尽不活,并到处寻找任某及女儿,任某带着女儿也四处躲藏。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升级,席小玲及时与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联系,并会同民调主任亲自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作工作,街房邻居对当事人都很同情,虽然希望和好却也感和好无望。法庭一方面安抚陈氏父子情绪,一方面作任某工作,希望将女儿留归男方家抚养,给他们生活的希望,另一方面也希望任某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后来在法庭的陪同下,任某带着女儿回到家中看望并与陈某达成离婚协议,女儿归男方家抚养,任某支付抚养费5000元,并可随时探视女儿,陈某的老父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也理解了任某的难处,希望今后将任某当成女儿对待。原本一触即发的矛盾,在席庭长春风化雨中润物细无声地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张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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