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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先烈 向英雄致敬

发布时间:2018-09-30 17:09:37





    9月30日上午,在建国69周年暨第五个烈士纪念日来临之际,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带领干警到烈士陵园参加沁阳市社会各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向革命烈士默哀致敬,并到宋学义等烈士墓前祭奠,到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参观学习,缅怀先烈们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为革命勇于牺牲、艰苦奋斗、顽强不息的拼搏精神。

    纪念日的由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规定每年9月30日,即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日为烈士纪念日,并且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纪念日的意义:近代以来,在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岁月中,一批又一批人民英雄挺身而出,临敌不惧,宁死不屈。他们用身躯,用实际行动,带领中国人民从黑暗走向光明,从屈辱走向独立,从脆弱走向富强,用热血筑成了我们新的长城!他们的精神熠熠生辉——正是他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的精神,激励和鼓舞着全国亿万军民,保家卫国、维护和平,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国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人民的福祉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他们是时代的先锋、民族的脊梁、共和国的功臣,他们永远活在祖国的记忆中,永远活在人民的怀念中。

    革命烈士临危不俱、舍生取义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广大干警,他们纷纷表示将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牢记宗旨,勤勉敬业,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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