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拖欠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确实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截止目前,共执行涉及拖欠工资案件13件,执结标的140余万元。
为确保涉“民生”案件的顺利执行,沁阳法院对那些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案件,一律开通司法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支付的原则,确保每一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司法保障。如任某申请执行李某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冬,李某雇佣任某在东北佳木斯打工,共干活50多天,每天工资200元。干完活后,李某支付一部分工资后让任某先回家,并承诺剩下的1800元工资回去就给。回来后任某来回跑了十几次李某为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条,证明欠原告工资1800元,并承诺2018年春节付清,后又推到年后,无奈任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4月8日,沁阳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李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任某工资款18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觉履行,任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将李某录入失信名单,并制成大头像进行公开暴光。日前,当被执行人李某的爱人在手机上看到法院公布的失信名单有李某后,主动凑款到法院履行了1800元的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