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的刘某夫妇长年在外地打工,家中一直无人。近日,当刘某的父亲去刘某家照看门户时,发现儿子家的街门上被帖上法院的传票和执行通知书。为此,刘某的父亲便电话询问儿子,才知道儿子欠了别人27000元而被法院执行。刘某的父亲觉得丢人现眼,随责令小儿子第二天到法院偿还了27000元欠款。
今年以来,沁阳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那些长年找不到的被执行人,将公告、传票、执行通知书、限高令、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等相关执行材料张贴在被执行人的家门口,让其亲朋、邻居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截止目前,沁阳法院通过采取这一方式,共执结各类案件60余件,不仅在舆论上震慑了规避执行行为,而且也扩大了执行宣传效果。